
9岁女童被侵犯券商按月配资,警方最初以行政处罚结案。被害人父亲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后,犯罪嫌疑人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近日,在腾冲市检察院了解到一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该案发生在2024年,腾冲一名9岁女童在自家商铺门口被成年男子杨某某侵犯。被害人家人报警后,公安机关将此案立为行政案件,并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被害人家长不服腾冲市公安局对杨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腾冲市检察院控申部门申请立案监督。腾冲市检察院接到申请后立即开启信访接待“绿色通道”,及时移交线索至未检部门,并由检察长亲自接访,组织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证据是否能证明属于公共场所实施犯罪及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等问题。经过充分研判,部署相关部门调阅卷宗,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现场查看、调取监控录像。
承办检察官指出,该案的典型性在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界限需要探讨。公安机关之所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由于当时监控视频不全面、被害人不愿意开口等原因。为了让孩子打开心扉,未检、控申部门检察官与被害人面对面交流,引导孩子和家长积极面对。最终,孩子在“腾·爱”未检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接受询问并同步接受心理疏导,破解了“被害人沉默困境”。
通过对行政案件卷宗材料和补充收集的监控录像进行研判,检察机关认为杨某某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并就猥亵行为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进行了会商讨论。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公安机关于2024年6月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立案,并提请腾冲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在审查逮捕阶段,办案检察官细致审查案发地点监控视频,综合全案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推翻犯罪嫌疑人无罪辩解,并认定杨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当从严惩处。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发现重要细节,被害人在被侵犯后崩溃大哭,这些细节非常关键。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开展了强有力的证据分析和释法说理,促成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从严惩处的量刑建议。最终,腾冲市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腾冲市检察院强调,对于刑行交叉案件应遵循“先刑后行”原则券商按月配资,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检察机关要对立案监督案件重点找准公安机关“立不起”的缘由,逐个引导侦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同时,检察机关应始终坚持对性侵未成年人“零容忍”的态度,全力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依托“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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